【案例】砂石厂开办10年才被告知要林地手续
2019-11-09 09:13在广西马山县,一采石场从2007年开办,一直到2018年采矿证延期时才被告知需办林业手续,而老板本人则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取保候审,最终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。
不起诉决定书
马检刑不诉〔2019〕7号
被不起诉人王某某,男性,1962年**月**日出生,居民身份证号码4521271962********,壮族,初中,无,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,住广西马山县**镇**街**号,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,经马山县公安局批准/决定,于2019年3月14日被马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。
辩护人:无。
本案由马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,于2019年4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。因案件重大、复杂,本院于2019年5月17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。因案件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本院于2019年5月30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侦查机关于2019年6月27日补查重报。
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:
2007年年底,王某某出资转包苏赤峰采石场,该采石场获得马山县国土资源局合法的采矿许可证,许可证自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于马山县白山镇民族村下局州屯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,经核准矿区面积为0.1666平方公里。之后,每当采矿许可期限届满前,王某某便继续向马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,2018年2月27日延续办理采矿许可证后,采石场名称变更为马山县顺腾矿业有限公司,获得采矿许可的最后经营期限为2026年8月27日,核准矿区面积为0.1001平方公里。
因不清楚经营采石场需要办理林地的占用征收林地手续,在经营采石场期间,王某某一直未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。经南宁市永丰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鉴定,马山县白山镇民族村下局州弄马苏赤峰采石场占用面积为1.7273公顷(25.9095亩)。其中林地面积为1.4132公顷(21.198亩),非林地面积为0.3141公顷(4.7115亩)。超出采石许可证范围林地面积为0.2045公顷(3.0675亩)。占用土地类型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和耕地。
2018年2月其办理采矿证延期时,才被告知还需要办理林地占用手续,由于尚未解决其采石场占用林地的问题,采石场自2018年2月停业至今。
本院认为,王某某的上述行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主观故意,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构成犯罪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第(一)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。
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,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。
来源:中国检察网